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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起接受報名 最快本月30日上課

    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今起接受申請,今次計劃新增電子申報出席紀錄的監察措施,申請機構需於每節課完成後的七天內透過網上系統登記學員每次出席情況。首次申請日期將於今日起到本月25日,若相關機構4月11至15日提出申請,居民最快可於4月30日開始上課,但外地教育課程和本地高等教育課程的個人申請項目除外。

    教青局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第三階段持續進修計劃相關詳情。 (歐陽振華攝)

    教育暨青年局昨(10)日下午3時30分於教青局一樓仲尼堂舉行新聞發布會,教育廳廳長梁慧琪、教青局延續教育處代處長黃志勇等出席,介紹計劃詳情。

    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期限由今天起至2019年12月31日,凡於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該日前年滿15歲,符合申請資格的澳門居民,可獲得上限澳門幣6,000元的進修資助。居民可使用資助參與本地及外地的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黃志勇會上表示,本地機構首次申請日期由今日起至25日,當局會加快審批,預計本月28日公布審批結果。 (歐陽振華攝)

    第三階段計劃的首次機構申請期由今日起至本月25日,而有關課程開課日或證照考試日須為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教青局延續教育處代處長黃志勇表示,本地機構首次申請日期為4月11日至25日,教青局會加快審批,首五日申請預計本月28日公布審批結果,居民最快可於本月30日上課。

    新增電子申報出席紀錄

    另外,新階段計劃新增電子申報出席紀錄的監察措施。教青局了解到課程有一個延續期,每個課程從開課到結課都經過一段時間,容易令到實際的監察效果相對滯後。新階段申請機構需於每節課完成後的七天內,透過網上系統登記學員每次出席情況,使用電子化的方式加強每個課程的監測力度。

    上階段違規情況不嚴重黃志勇稱,當局一直有不定期抽查和核實相關機構的上課情況,第二階段進行實地巡查5,400多次,文件審閱5,600多次,個案抽檢達到67,000多次,透過巡查的方式能夠有效發現當中的違規情況,過往的違規情況都不是十分嚴重,例如用一些未經審批的導師上課,出席資料表欠缺完整等的違規情況,嚴重違規情況有11宗轉介司法或刑事檢查機關進一步跟進,包括偽造文件、冒充簽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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