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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業主可現金補償或樓換樓

    都市更新委員會昨(17)日舉行會議,討論降低舊樓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建議,通過舊樓重建業權比例分為四級,低於30年樓齡樓宇重建業權比例為100%,樓齡30至40年為90%,樓齡40 年或以上為85%,涉及重大利益或已拆卸樓宇重建贊同比例亦為85%。委員會第三專責小組協調員葉兆佳表示,調整舊樓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門檻不算低,希望可為都市更新向前走一步。委員會主席羅立文稱,工務局將整理有關意見,向行政長官提交。

    「都更會」昨日同意40年以上舊樓重建,業權人的贊同比例建議為85%。(資料圖片)

    都市更新委員會昨日會議主要討論有關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建議。葉兆佳會後向傳媒稱,會上委員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分為四個部分,建議凡是樓齡40年或以上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建議為85%;樓齡30 至40年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建議為90%;而樓齡於30年以下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需要100%;至於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樓宇,建議重建的業權比例為85%,例如出現環境衛生問題的樓宇。

    羅立文

    現金補償或樓換樓

    葉兆佳表示,調整舊樓重建的業權百分比門檻不算低,是參考鄰近地區做法及一些市民的意見。現時澳門樓齡在40年以上有相當的一部分,樓齡30至40年的會比較多,想重建計劃有效進行,這個業權比例很好,希望可以向前走一步。

    委員會關注舊樓重建時如何保障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利益,委員建議設立現金補償,能公平地保障重建業權人的利益,以及保留樓換樓計劃,但葉兆佳坦言相對較難操作。

    葉兆佳

    優化暫住房計劃

    委員會第一專責小組副協調員謝思訓會後稱,會上委員同意優化暫住房的計劃,政府考慮提供一些土地興建暫住房,以及以現金補償居民在重建時到外面租屋居住,希望藉此推動都市更新計劃。謝思訓又提到,在本澳有很多工廈不再適合作其他用途,第一專責小組希望政府可以推動工廈轉換用途,至於如何轉換及轉換什麼用途,就由行政當局決定。

    謝思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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