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电脑基础
  • 地產業界憂設限損自由經濟

    立法會小組會現正細則審議由九名議員聯署提案,修訂俗稱《租務法》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並公開諮詢。澳門電時台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本澳租務爭議,法案提出訂立租金調整機制,對租金調整幅度設上限,有地產業界認為,限制加租有違自由經濟並影響業主利益;但議員及關注團體則強調,相關規定僅限制加幅,以免業主瘋狂加租。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修改《租務法》制定租金調整機制事宜,地產業界和市民有不同意見。(袁金秀攝)

    地產發展商會副會長劉明東昨日在論壇發言稱,現時租賃市場進入穩定期,甚至出現下調,並非引入租金調整機制好時機,且租金與樓價息息相關,他質疑:「限制租金上限會否連樓價都限制?」。

    有份提案的立法會議員宋碧琪則發言反駁稱,法案是針對租金調整幅度,「唔係話唔畀你賺錢,你都可以自由簽訂、自由釐定你嘅租金係幾多、你可調整幾多,不過你調整幅度唔可以超出法例釐定合理水平。」

    議員宋碧琪稱,本澳近年租金高企,引入租金調整機制,可保障市民免受不合理租金加幅。(袁金秀攝)

    驗筆跡措施擾民

    「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表示,有關規定是讓業主訂立合理加租幅度,業主仍可自由訂定租金價格,過一段時間仍可由政府按不同指標,再定加租幅度,絕不影響物業租值。

    法案又規定,租約每個簽名都需公證員驗筆跡,社會有意見認為,此舉手續繁多兼擾民,劉明東亦認同,驗筆跡地點及時間都有限制,令租客及業主帶來諸多不便。

    澳門大學法學院高級導師艾林芝建議,可將公證權限,賦予執業律師,若涉及宣告租務合同失效,則須有筆跡鑑定,才具法律執行名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newstwblog.online/diannaojichu/459.html

    加载中~

    相关推荐

    加载中~